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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:出租房产税怎么算?

录入:珠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  时间:2021/12/3
摘要: 出租房产税怎么算?从出租下月征收怎么计算增值税?那么下面珠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讲一下吧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
出租房产税从出租下月征收怎么计算增值税?珠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分享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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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个人出租不动产(不含住房)按照5%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,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;个人出租住房,按照5%的征收率减按1.5%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,也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

个人出租住房的,应纳增值税税款=含税销售额÷(1+5%)×1.5%;出租非住房,应纳增值税税款=含税销售额÷(1+5%)×5%。

2小规模纳税人即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(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),按照5%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,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,按照5%的征收率减按1.5%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。

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,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。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(市、区)的,纳税人应按照3%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,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(市、区)的,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。

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

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,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;

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,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;

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,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;

特例: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,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。

购置新建商品房,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;

购置存量房,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、登记手续,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;

出租、出借房产,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交付出租、出借房产之次月起;

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、出租、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,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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